浅谈“非遗”传承中的人才困境与出路

日期:2022-03-02来源:转载点击:246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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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是远近闻名的歌舞之乡。200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姚安花灯戏》《姚安坝子腔》《彝族梅葛》是其中的主要代表。这三大“国宝级”民间文化艺术,是姚安文艺界的殊荣,是一代又一代歌舞艺人们执着坚守传承发展的艺术结晶,是多年来政府积极引导、艺人艰苦努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同结果。进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的姚安花灯传承人昝方才、姚安坝子腔传承人刘彩菊、彝族梅葛传承人郭有珍,德艺双馨,技艺精湛,既是传承者,又是民间艺人学习的榜样。进入省级“非遗”保护名录的8人、进入州级“非遗”保护名录的19人、进入县级“非遗”保护名录的196人,都在各自的艺术领域里默默坚守,一方面勤学苦练,一方面培养新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便形成了姚安歌舞艺术的中坚。没有他们的无私奉献,没有他们的艺术追求,没有他们的执着坚守,“花灯之乡”“梅葛故地”的美誉将不复存在,姚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也就无从谈起。可见,传承人很重要。拥有足够数量、不同梯次的传承人队伍更重要。

就目前来看,姚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数量可观,门类齐全,队伍庞大,传承展演活动能正常开展。但仔细分析,短板也非常明显:30岁左右的传承人屈指可数。并且这为数不多的传承人中,外出打工者居多,只能在春节返乡期间参加一些传承展演活动,因而技艺提高不快,甚至于有少数传承人因生计所迫无心演艺而慢慢淡出队伍。这是一个潜在的危机,如果不未雨绸缪,十年二十年以后,姚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将面临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困境。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也许某一天,当现有的这些传承人熬过自己的生命周期,“花灯之乡”“梅葛故地”的美誉也就消失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可能面临的后继乏人,缺少可持续性,这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目前很多地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面临的问题。这是一个困境,即便是历史文化沉淀久远、民间歌舞根基深厚的姚安,也不例外。

以姚安花灯的传承为例。

回望姚安花灯的发展历程,从萌芽、产生,再到兴盛、低迷,均与花灯艺人(传承人)的多寡有关,与营运花灯的灯社或演出团体的多少有关。

姚安花灯,是云南花灯家族中的一员,源于明朝。《民国姚安县志》记载:“明初平滇,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移中土大姓充实云南,自此以后,或以军屯入籍,或以商、宦迁入……”汉族移民的进入,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同时,还带来了五花八门的歌舞表演艺术。这些歌舞表演艺术进入姚安后,与当地的民间歌舞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历经明、清两朝,最终派生出一种新的歌舞表演艺术形式,即后来的姚安花灯。清末到民国,姚安花灯演唱在民间达到鼎盛,灯会遍及城乡各地。解放前夕,有古庙古祠戏台23个,花灯灯会41个。即便是彝汉杂居的深山老箐,也出现了诸如石者大村花灯会、河底村花灯会、大梨树花灯会、小苴花灯会、大苴花灯会、者乐大村花灯会等民间艺人表演团体。遗憾的是,盛及一时的姚安花灯,却不被官方的主流文化所认可。直到解放后,人民当家作了主人,植根于民间土壤的姚安花灯才焕然一新,从民间舞台走上官方舞台。1956年,成立了姚安县花灯剧团。以后,在花灯剧团的专业引领下,公社大队两级均成立了民间文艺表演团体(宣传队),县级农村业余文艺调演成了常态化,上州进省赴京演出连年不断。其中,姚安花灯标志性节目《小邑拉花》跳进了中南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会见。这是姚安花灯继承与发展、传承与保护的黄金时期,也是城市乡村男女老少唱灯观灯最活跃的时期。以此作为开端,全民崴花灯唱花灯蔚然成风,姚安花灯的传承发展步入了快车道,民间花灯表演艺术也逐渐趋于专业化,达到了一个更高层次的艺术表演水平。改革开放初期,县花灯剧团人材济济,送戏下乡从不间断。与此同时,县农民戏剧组应运而生。农民写,农民演,演农民,演给农民看。这种集创作、表演为一体的民间花灯表演模式,一时传为美谈,受到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和鼓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花灯的普及与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大踏步前进,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娱乐方式不再单调,而是出现了多元化,有了电影电视综艺节目以及手机快手、抖音等各种各样的选择。换言之,几十年如一日的花灯表演艺术形式受到了收录机电视机电脑手机等网络媒体的冲击。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花灯表演艺术的宿命。面对新媒体,面对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我们没有理由拒绝,也不可能为了花灯的传承保护而进行干预。我们能做的,就是调查研究,摸清家底,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就是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政策的框架内,创造条件,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稳住原有的花灯艺人,同时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传承人队伍中来,让花灯薪火相传,避免成为挽歌,成为绝唱。

事实证明,姚安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工作上是卓有成效的。一是通过普查,完整记录了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及相关的数据。同时,通过文献调查、实地调查和录音、拍摄照片、录像等多种方式方法,摸清了家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对全县的“非遗”资源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确定了申报工作的重点,并按要求完成了逐级申报工作。三是大力宣传《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座谈会,印制宣传标语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四是筛选项目,加大资金申报力度。并将争取到的资金,全部用于非遗的保护工作。五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传承人的技艺技能。通过各种各样的培训,通过聘请省、州专家和当地老艺人现身讲授教学,在提高传承人演艺水平的同时,还掌握和发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民间文化传承人,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和民间艺术的传承人,为“非遗”的传承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六是进一步拓宽县农戏组的活动空间,与市场接轨,实现创作与表演相结合。2004年,在农戏组和徐官坝文艺队的基础上,成立了县农民戏剧家协会。时至今日,农戏协除了拥有自己的创作和演出团队外,还负责联系着40余支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七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2012年,姚安县花灯剧团划转成立为姚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简称姚安县非遗中心),定编14人。在划转成立非遗中心后,为积极探索文艺演出市场化运作的路子,2013年,依托中心,成立了姚安荷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八是通过开展对外交流演出,打造姚安花灯品牌。以2020年为例,送戏下乡103场,参加县外演出6场,参与拍摄新媒体短视频若干个。

事实也同样证明,随着全球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各种各样新媒体的出现,人们的文化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姚安花灯的生存空间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挤压。除中老年群体仍对花灯情有独钟外,崴花灯唱花灯的年轻人越来越少。究其原因,一是将业余文化生活时间给了手机给了电视,被眼花缭乱的网络、综艺、选秀、快手、抖音所占据。二是缺少学习花灯演唱的动力,除提不起兴趣外,就是感觉没前途,没经济效益。

所以,“非遗”传承,一定不能满足于现状,不能被眼前的热闹阵势所麻痹,要有长远观点,注重年轻一代传承人的培养,研究和探寻切实可行的措施,破解“非遗”传承人后继乏人的难题。

一要树立传承人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在发现和培养青年传承人方面下功夫。通过扶持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通过持之以恒的送戏下乡,搭建花灯艺人施展才能的平台,巩固观众群,提高“灯迷”们的参与积极性,并从中发现和培养传承人。二要进一步加强民间艺人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对有贡献,在网络快手、抖音等平台上有影响力的民间艺人,要在生活上关心,并通过经济补助或奖励等形式进行扶持。三要依托农戏协会,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对农戏协会文艺产品的购买力,鼓励协会发展年轻会员,鼓励协会发现和培养青年传承人。四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在“非遗”文化传承方面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对县“非遗”中心的支持力度,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和招聘机制,吸引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比如,改变单纯以“人头费”拨款为主的投入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奖励、演出补贴等形式进行扶特。设立文化艺术发展基金,对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艺术人才给予奖励,对艺术精品创作和艺术人才培养创作给予扶持。建立舞台艺术从业人员退役保障机制。针对艺术表演人员“从业早、舞台青春短、转岗难”的特点,按相关政策,可以转岗或办理提前退休。放宽“非遗”中心艺术人才招聘条件。不拘一格选拔和使用艺术人才,对获得国家、省级专业艺术比赛大奖的优秀艺术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艺的民间艺术人才报考,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通过财政经费支持,在全县范围内挑选一批专业基础好、有培养潜质的青少年送到中央民族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省艺校等专业院校培养学习,学成回来录用到县非遗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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