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1年4月被云南省文化厅评为“先进文化馆”
(2)2011年被评定为国家二级文化馆
(3)我县已公布为国家级保护名录3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保护名录3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人;州级保护名录3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人;县级保护名录24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2人。